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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車日期一再跳票的機場捷運,何時才能通車?依據交通部今(二十一)日將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所提報告相關作業期程,機場捷運在今年底之前有可能還是無法通車。

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交通部與公共工程委員會今(二十一)日將到交通委員會提出「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辦理情形」報告。

根據交通部事先送抵立法院的報告指出,截至今年二月止,機場捷運建設目前整體進度為百分之九十七點七二,土建工程、機電設施設備之設計、施工安裝、及大部分測試等作業均已完成。然而因目前列車平均速率、行車時間及班距仍未達合約要求標準,系統整合測試(IST)一項及營運前運轉測試(PRSR)六項等測試未完成,模擬演練及初履勘等重要作業也尚未辦理,原訂今年三月底通車之目標期程確定無法達成。

後續,交通部指出,高鐵局將督促廠商依約辦理列車速度改善工作,預計今年六月底完成;在確定改善完成後,先會同桃捷公司接續辦理未完成的六項營運前運轉測試含穩定性測試(約一個月),再交付桃捷公司自主辦理模擬演練(約三個月),經第三方獨立驗證認證機構確認系統穩定、安全無虞,再依法辦理初履勘(約二個月)。

針對通車前關鍵議題,交通部說明,依機電系統統包標合約規定,列車平均速率為直達車每小時六十公里、普通車每小時四十五公里;直達車行車時間由台北車站至機場第一航廈不超過三十五分鐘,班距不超過三分鐘(號誌設計容量),目前系統整合測試結果仍未達合約標準。

交通部指出,無法達成合約標準的主要原因為列車運轉速度受號誌系統限制所致,目前以修改號誌系統之列車自動運轉速度曲線(A-TOspeedprofile)為首要工作,其修改須系統廠商(日商丸紅公司)與號誌設備供應商(英國西門子公司)共同作業;實際改善作業包括最高速限安全餘裕的檢討、通過彎道及轉轍器之提速、電聯車加速性能之確認等,再依檢討結果辦理ATO軟體修改、模擬及現場測試、以及驗證等嚴謹之程序。

交通部表示,機場捷運有別於國內其他捷運系統,一次通車距離達五十一點零三公里,採直達車、普通車交互發車方式營運,具列車追越待避運轉模式,並將提供出境旅客辦理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服務,工程極具挑戰。因此仍將責成高鐵局督促廠商持續辦理列車速度改善工作,在提速完成後將會同營運單位,接續辦理未完成之六項營運前運轉測試、法規要求之穩定性測試、模擬演練等作業,並於獲得獨立驗證及認證機構確認工程已達「系統穩定、安全無虞」後,再依法辦理初履勘,早日提供國人便捷之機場捷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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